“2016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申报在即(7月8日前截止)

发布时间:2016-04-28 09:18: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533 次
摘要:

通知文件下载:/Public/Uploads/file/20160701/20160701063024_55519.pdf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

协作单位:《建筑技艺》杂志社

申报时间:2016年5月9日-7月8日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是国内建筑创作优秀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该奖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建筑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建筑设计领域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对于鼓励广大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热情和探索精神,提高建筑创作水平,推进我国建筑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受中国建筑学会委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评奖活动。各项评审管理办法由建筑师分会正、副理事长、秘书处组成的组委会制定,并上报学会批准。本届活动协作单位为《建筑技艺》杂志社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关注以创作为核心的建成后的整体建筑品质,关注全专业的技术整合与艺术表达,强调创作贯穿于建筑设计的全过程。该奖项分为金奖和银奖两个等级,其中金奖获得者将推荐参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


现组织启动“2016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望各建筑设计单位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后,积极报名参加。


1奖项设置


金奖:10项

银奖:30项

入围项目:若干

(注:最终奖项数量需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情况确定,以严守学术立场、确保学术质量为基本原则,经评委会、组委会共同审议确定)


2申报类型


A:居住建筑类

B:公共建筑类

C:城市设计类

D: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类

E:景观设计类


3申报条件


●2015年7月8日之前竣工且未申报过本奖项的项目(更多要求详见附件1)。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单位或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需要办理入会的,请填写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6月10日之前提交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办理入会手续)。


关于城市设计、合作项目报奖等更详细的申报要求可参看www.atd.com.cn右侧公告栏附件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2016年第一次修订版)》)



4申报材料



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1份。

2.电子文件(光盘)2份,并在光盘上写明项目名称,内容如下:

(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

(2)设计展板2张(见附件4)。

(特别提醒:1)展板上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有关设计单位、设计人的信息(如名称、照片等),违反规定者按无效材料处理,评审费不予退回;2)展板内建筑图片(分析图除外)应采用实景照片,不应采用效果图);3)展板应为竖版,横版不予受理;4)另须提供一份压缩版展板用以作为网评材料。详细要求参加附件4。

(3)展板上所有单幅图片

(4)设计说明

(5)多媒体演示文件(不作为必备材料)。

(6)评审费汇款信息说明(见附件5)。


附件1~5详细申报材料要求请登录www.atd.com.cn右侧公告栏下载



5提交申报材料日期及评审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7月8日

1

提交评审材料(邮寄)及评审费(提交材料同时汇款)

5月9日-7月8日

2

整理材料、组织评审

7月 9日-8月7日

3

专家网上评审

8月8日-8月15日

4

专家现场评审

8月25日-26日

5

获奖项目公示

9月 1日-9月20日

6

确定获奖项目,上报中国建筑学会

9月21日-9月30日

(注:具体评审时间可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略有调整)


6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427

邮编:100120

联系人:李青青18911880577;魏涛 13513341407



8评审费及汇款账号


•每个项目2000元,并填写汇款信息回执表。

•汇款账号

户名: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110908001310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汇款用途注明:2016建筑创作奖)


8联系人


申报条款答疑: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

朱学晨 010-88021016-6161;13426244266


● 加入中国建筑学会会员

会员办理事应在建筑师分会秘书处备案后,与建筑学会会员部张和平联系(电话010-88082231),并说明属建筑师分会推荐的建筑创作奖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管理:《建筑技艺》杂志社

朱晓琳 010-57368774,13581811993

魏星 010-57368778



权属特别说明


组委会具有对评审材料在宣传等非营利性目的活动中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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